2019年醉駕緩刑標準(2021年醉駕緩刑)
醉駕不能判緩刑嗎,有什么標準?
一、 醉駕 不能判 緩刑 嗎,有什么標準/ 1、因“ 醉酒駕駛 ”行為入罪而適用緩刑的尺度和標準。 要設定“醉駕”入罪適用緩刑的標準,首先要明確酒精含量與人體正常反映能力之間的關系以及“醉駕”入罪的標準,然后才能確定“醉駕”入罪適用緩刑的標準。 1、因“醉酒駕駛”行為入罪而適用緩刑的科學依據。 (1)酒精含量與行為意識之間的關系。目前我國對于“醉酒”程度的認定并不以行為人的意識狀態為依據,而是根據醉駕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進行確定 是否屬于“醉酒駕駛”。通過科學數據顯示,因酒后駕駛而發生 交通事故 的概率是正常駕駛的16倍。當飲酒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50毫克時,其反應 能力就會有所下降;達到150毫克時,其反應能力就會下降50%,從而導致其動作失調,手腳失控,并極易造成車禍。[3] (2)80mg/100ml的酒精含量被確定為罪與非罪的國家標準。 酒后駕車 和 醉酒駕車 要分別受到行政和刑事處罰,那么兩者是如何區分的呢?酒 后駕車和醉酒駕車是按照血液中酒精濃度的不同來區分的。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查》的國家標準規定載明: 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如果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而小于80mg/100ml時,屬于飲酒后駕車,就是平常所說的“酒駕”; 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按照現行國家規定的標準,血液酒精濃度如果在20mg/100ml —80mg/100ml(不含80mg)之間,則屬于酒后駕車;當血液中的酒精濃度在80mg/100ml以上時,就屬于醉酒駕車。其實, 酒量的好壞和血液酒精濃度沒有必然的關系,有的人雖然自己覺得很清醒,認為自己根本沒有喝醉,但血液酒精濃度卻已經達到80mg/100ml以上了。一般 來講,啤酒喝三瓶左右,紅酒喝半瓶左右,或者白酒喝3兩左右,人的血液酒精濃度就有可能會超過80mg/100ml。 (3)“醉酒駕駛”的醫學理論分析。“醉酒駕駛”無論情節嚴重與否均可構成本罪。“醉酒駕駛”之所以不以情節論,主要是考慮到該行為的客觀危害 性的確定性,即從醫學角度考慮在血液酒精含量達到10mg/100m1以上,人的判斷力和控制力都會下降,已經不適合駕駛機動車。酒后駕駛的行為人即便是 清醒的,但是其機體對客觀事物的反應時間已經出現延遲,即判斷道路狀況的敏感力降低。因此,無論何種情況下的醉酒駕駛均需承擔責任,換句話說只要駕駛者被 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80mg/100m1即可構成本罪。 2、“醉駕”入罪適用緩刑的一般標準和特殊標準。 (1)醉駕”入罪適用緩刑的一般標準。通過上述內容的分析,我們知道當飲酒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50毫克時,其反應能力就會有所下 降;當達到150毫克時,其反應能力就會下降50%,從而會導致其動作失調,手腳失控,同時極易造成車禍。那么我們為了有效打擊酒駕行為,避免車禍的發 生,就要把“醉駕”適用緩刑的酒精含量標準控制在150mg/100ml以內;又因為飲酒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每增加50毫克,其反應能力就會下降 一個檔次,所以我們就在“醉駕”入罪的標準—80mg/100ml的基礎上增加50毫克,這樣應就得出了“醉駕”入罪后適用緩刑的標準,即當血液中的酒精 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小于130mg/100ml的酒駕人員,在量刑時可以判處緩刑。 (2)“醉駕”入罪適用緩刑的特殊標準。所謂“特殊標準”就是說不是所有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小于130mg/100ml的醉駕人員在定罪量刑時都適用緩刑。在司法實踐過程中,適用緩刑還要考慮一些特殊情況。 ①因“醉駕”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對人身或財產的賠償數額在5000元以下的,可以適用緩刑。單純的“醉酒駕駛”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但 如果因“醉酒駕駛”行為而發生了交通事故,則加大了對交通安全的危害程度。這樣在緩刑適用上就不能僅僅局限于酒精含量的多少,而同時要考慮發生交通事故后“酒駕”行為對人、車、物的損害程度。較輕微的交通事故在損失賠償數額上一般不會超過5000元人民幣,數額在5000元以內的交通事故賠償往往容易協商 解決,也不會造成較大的影響和危害,所以將賠償數額確定在5000元以下也作為適用緩刑的一項酌定情節。 ②因“酒駕”被拘留、罰款或因“醉駕”受過 刑罰 處罰的,不適用緩刑。這是參照 刑法 中的“ 累犯 ”的規定而設置的條件。簡單的說,就是凡是有因“酒 駕”而被處罰前科的均不適用緩刑。“醉駕”入罪的主要目的就是預防和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同時震懾犯罪。對于那些屢教不改的“酒駕”和“醉 駕”人員就要毫不客氣的嚴厲打擊。 ③無證“醉駕”的,不適用緩刑。“ 無證駕駛 ”本身屬于較為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行為人在違法的同時又實施了“醉酒駕駛”的犯罪行為,增加了社會危害性,加重了交通安全隱患,應當嚴肅處理、嚴厲打擊,因此該行為不能適用緩刑。 ④“醉駕”肇事后逃逸的,不適用緩刑。我國《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 法規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 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 期徒刑。”從上述法律條文來看,普通的 交通肇事逃逸 行為就要對行為人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超出了“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緩刑適用條 件;[4] “醉駕”肇事后逃逸的,當然不適用緩刑。 ⑤ “醉駕”被發現后抗拒抓捕的,不適用緩刑。“抗拒抓捕”屬于“妨害公務”的行為。“醉駕”被發現后抗拒抓捕屬于逃脫責任、逃避處罰的行為,不符合“根據悔罪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緩刑適用條件 ,因此不能適用緩刑。 ⑥ “醉駕”行為引起重大社會影響的,不適用緩刑。比如“高曉松醉駕入獄案”就是一則典型的“醉駕”入罪案例。2011年5月,著名音樂人高曉松因醉酒駕駛機 動車,導致四車 追尾 ,被依法判處拘役六個月,并處 罰金 四千元的刑罰。據警方對高曉松的血檢結果顯示,高曉松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43.04mg/100ml。遠遠超過了80mg/100ml的 醉駕標準 。[5]即使其酒精含量在130mg/100ml以下,但由于該事件所引發的社 會影響面廣,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所以也不可能適用緩刑。 ⑦超重、 超載 又“醉駕”的,不適用緩刑。超重、超載駕駛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超重、超載又“醉駕”屬于即違法又構成犯罪的行為,社會危害性較大,不適用緩刑。 ⑧醉酒后駕駛未年審的車輛的,不適用緩刑。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的規定,車輛未經年審不能上路行駛。醉酒后駕駛未年審的車輛的,情節同上,亦不適用緩刑。 綜上所述,本文首先說明了醉駕是否判定為緩刑,應根據酒精含量進行衡量,在某一范圍內可以定為緩刑,在范圍外則不為緩刑。其次指出了把醉駕納入為緩刑的科學依據,又說明了醉駕如醉使用緩刑的一般和特殊的標準。以上描述就解決了本文問題。
醉駕緩刑標準
法律解析:
審判權依法由人民法院獨立行使,醉駕是否判處緩刑,由人民法院判決。 一、醉駕”入罪適用緩刑的一般標準。 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小于130mg/100ml的酒駕人員,在量刑時可以判處緩刑。 二、“醉駕”入罪適用緩刑的特殊標準。 所謂“特殊標準”就是說不是所有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小于130mg/100ml的醉駕人員在定罪量刑時都適用緩刑。在司法實踐過程中,適用緩刑還要考慮一些特殊情況。 1、因“醉駕”而 發生交通事故 ,對人身或財產的賠償數額在5000元以下的,可適用緩刑。 緩刑適用上不能僅僅局限于酒精含量的多少,而同時要考慮發生交通事故后“酒駕”行為對人、車、物的損害程度。較輕微的交通事故在損失賠償數額上一般不會超過5000元人民幣,數額在5000元以內的 交通事故賠償 往往容易協商解決,也不會造成較大的影響和危害,所以將賠償數額確定在5000元以下也作為適用緩刑的一項酌定情節。 2、因“酒駕”被拘留、罰款或因“醉駕”受過刑罰處罰的, 不適用緩刑 。 凡是有因“酒駕”而被處罰前科的均不適用緩刑。“醉駕”入罪的主要目的就是預防和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同時震懾犯罪。對于那些屢教不改的“酒駕”和“醉駕”人員就要毫不客氣的嚴厲打擊。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醉駕處罰2023最新標準判刑多少
2022年醉駕新規定如下:
1、新規規定180mg/ml以上酒精含量,不適用緩刑;舊規規定160mg/ml以上酒精含量,不適用緩刑;
2、新規規定無證駕駛包括吊銷、暫扣、扣押這三種情形,出現這三種情況時不適用緩刑。駕駛證未年檢、駕駛證扣完分這兩種情況不屬于危險駕駛罪中的無證駕駛情形,發生這兩種情況時,仍然可以有條件地適用緩刑;
3、新規新增了一種不得緩刑的情形,醉酒駕駛明知不符合安全檢驗標準的汽車時,不得適用緩刑;
4、新規細化了一種不得適用緩刑的情形,曾因酒后駕駛三年內或醉酒駕駛五年內被處分的不適用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宏鎮老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蔽升,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旅神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醉駕緩刑條件有哪些
醉駕緩刑條件,根據《刑法》第七十二條【緩刑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醉駕緩刑是什么意思?
2022年醉駕新規定如下:
1、新規規定180mg/ml以上酒精含量,不適用緩刑;舊規規定160mg/ml以上酒精含量,不適用緩刑;
2、新規規定無證駕駛包括吊銷、暫扣、扣押這三種情形,出現這三種情況時不適用緩刑。駕駛證未年檢、駕駛證扣完分這兩種情況不屬于危險駕駛罪中的無證駕駛情形,發生這兩種情況時,仍然可以有條件地適用緩刑;
3、新規新增了一種不得緩刑的情形,醉酒駕駛明知不符合安全檢驗標準的汽車時,不得適用緩刑;
4、新規細化了一種不得適用緩刑的情形,曾因酒后駕駛三年內或醉酒駕駛五年內被處分的不適用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醉駕可以判緩刑嗎
可以的。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有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適用緩刑對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以適用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適用緩刑。《刑法》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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