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溫費標準(防暑降溫費標準天津)
2021年防暑降溫費標準
2021年防暑降溫費標準
防暑降溫費是指企業為夏季在崗的員工以現金或實物形式發放用于防暑降溫的福利。下面我為大家帶來2021年防暑降溫費標準,希望大家喜歡!
1、江蘇: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月、7月、8月、9月這四個月安排職工在33度以上高溫天氣(環境)工作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具體的標準按照江蘇省的規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3、河南: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4、天津:6—9月,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工資平均工資的12%。
5、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廣東: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
7、東莞: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則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夏季高溫期間(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在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7℃以上時,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溫措施的,應停止作業。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超過35℃的',要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防護設備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中暑,同時支付防暑津貼。防暑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高溫作業人員225元/月;非高溫作業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45元/月。發放時間為6月—9月共4個月。
10、江西: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240元/月;非高溫作業人員160元/月;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120元/月。
11、重慶:5月~9月,當日最高氣溫在37~39.9℃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5~10元,日最高氣溫在40℃(含40℃)以上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10元~20元。
12、陜西:每天10元。
13、海南: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間,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
14、湖北:6、7、8、9月,用人單位對在崗職工發放高溫津貼的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5—9月,按每人200/月標準發放。
16、山東:6月、7月、8月、9月,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
17、青島: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18、四川: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調整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6—8月,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標準發放。
20、貴州:6—9月,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標準發放。部分地區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21、寧夏:每年6月、7月、8月、9月,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每年的6月至8月,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23、吉林: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云南:6月至9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
25、甘肅:6—9月,高溫室外工作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8元/天。
26、廣西:每年6月至10月,高溫津貼標準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間。
27、內蒙古:高溫崗位津貼為180元/月;高寒崗位津貼為230元/月。
28、遼寧:6月份至9月份,按每天200元/月。
29、山西:6月份至8月份,每人每月發放高溫津貼240元。
30、河北:6月—9月份,發放標準有三檔(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
防暑降溫費是多少?
天津防暑降溫2022年標準是每天35元,6、7、8、9月,共4個月。
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都能領到防暑降溫費。按規定,每年防暑降溫費的發放時間為6、7、8、9月,共4個月。防暑降溫費的標準,是每天35元。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2022年防暑降溫費標準天津市
2022年度,天津防暑降溫費標準為:7478元*3%=224.3元
政策來源:
2022年7月20日,根據天津市政府《批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五部門關于建立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發布及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正常調整制度暫行辦法的通知》(津政發〔2008〕17號)規定,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了《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關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及2022年度工資福利待遇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提到了:2021年度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89736元,月平均工資為7478元。
2022年度工傷保險和防暑降溫費、高溫津貼、中班津貼、夜班津貼等福利待遇標準,按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7478元計算,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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