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晚婚晚育假(取消晚婚晚育假?)
湖南省晚婚晚育假取消了嗎
"晚婚假取消了的。根據我國勞動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廣東取消晚婚晚育假產假增加30天
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各項法規、決定和決議草案。備受關注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提交表決,最后以55票贊成票獲全票通過。下面是大學高考收集的一些資料,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廣東人大網發布公告,將修訂后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全文公布,并稱條例將自1月1日起施行。新條例提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并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規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將原來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
法規重要內容
修改一覽
關鍵詞:提倡二孩
舊規定:“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
新條例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多生育子女的,屬于超生。”
關鍵詞:生育登記制度
變化:由原來的二孩生育審批制度改為“實行生育登記和再生育審批制度”。新條例規定:“鄉鎮、街道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負責生育登記和再生育審批具體工作。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辦理生育登記。”
關鍵詞:獎勵
新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新條例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省戶籍夫妻,屬于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并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于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始,按一定標準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關鍵詞:信用體系
新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將公民計劃生育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焦點一
一對夫妻兩個子女收養的不影響
新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并明確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多生育子女的,屬于超生”。關于再生育,新條例規定了三種可再生育的情形,一是因子女死亡,現無子女的,可再生育兩個子女;二是因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三是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況比較復雜,還需要進一步研究論證后再出臺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新條例實施以后,收養子女不影響生育權利。新條例取消了原條例對家庭收養子女影響其生育行為的規定。公民收養子女的,既不影響其自身的生育權利,也不影響其獲得計劃生育獎勵扶助的權利。
焦點二
合法生育產婦可享30天假
近日大齡未婚青年高度關注的晚婚晚育假是否取消,也有了最終答案。新條例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規定:取消晚婚晚育假。也就是說,原來“晚婚”(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的青年們,從1月1日起,將沒有了10天的“晚婚”假期,只剩下3天的婚假。
除了廣東原來15天的晚育假被取消了,產婦假期也發生了變化。新條例還將原來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也就是說,從元旦起,廣東的夫妻,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產假的優待;同時,丈夫的陪產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
焦點三
誠信管理生二孩只登記無審批
新條例規定,取消了二孩生育審批制度,實行二孩生育登記制度。即生育第二個子女不需要進行生育審批,只需要辦理生育登記即可。但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條件需要再生育的,仍需經衛生計生部門批準。
雖然看上去“登記”比“審批”簡單多了,但不意味這對計劃生育的管理將會進一步“放松”。新條例規定,實行誠信管理,將公民計劃生育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多生育子女,將在申請貸款、出行、享受公共服務等諸多方面受到限制。
而對于民眾關心的上環、結扎等節育措施問題,新條例規定推行避孕節育自主選擇,已刪除上環、結扎和查環查孕的有關規定。同時還取消計劃生育合同管理制度;減輕對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子女的法律責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會撫養費,只督促補辦相關手續。
今后,沒有計劃生育證明流動人口育齡婦女也不用擔心“無證”應聘工作、租房子會遇到困難了。新條例已經取消了相關規定。
官方聲音
“全面兩孩”還是計劃生育
省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廣東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堅決擁護中央決定,高度重視生育政策調整工作,各有關部門積極推動、多方協調、抓緊推進,才使得《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能如此快速地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
對于社會上流傳的一些諸如“計劃生育放開了”、“我國將不再實行計劃生育”等不實言論,省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回應,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并不意味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取消,更絕不是對中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否定。
廣東省衛計委強調,“全面兩孩”仍然是計劃生育。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決定“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

晚婚晚育假真的是否取消了
在我國公民的晚婚晚育假取消了,職工本人結婚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結婚應當進行結婚登記。《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晚婚晚育政策取消了嗎
晚婚晚育政策并沒有取消,依然是我國現行的計劃生育政策重要內容之
一,只是如今已經取消掉了晚婚假而已。晚婚面臨是在我國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往后推遲三周歲,晚育則一般為24周歲。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八周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條
我國是人口眾多的國家,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家采取綜合措施,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
國家依靠宣傳教育、科學技術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健全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國家為什么取消晚婚假
原因如下1、其實因為之前我國人口數量太多,所以國家為了控制人口,實施了晚婚晚育假期政策,因為休假時間比較長,所以實施之后效果很顯著。
2、不過現在就算沒有晚婚晚育政策,絕大多數人都會選擇晚婚晚育,畢竟絕大多數年輕人接受道德教育水平是不一樣的,等大學畢業出來之后,基本上都會達到國家規定的晚婚晚育年齡,所以就沒有必要再實施這個政策啦。
3、另外鼓勵大家晚婚晚育之后,發現現在社會人口已經嚴重老齡化了,如果再不取消晚婚假,人口老齡化就會越來越嚴重,所以現在只能取消這個政策。
目前大家要結婚只能請3天假期,這3天婚假公司里是正常發放工資的,為了保障大家的利益。
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嗎
關于晚婚晚育假的問題。法律修訂之前,我們是鼓勵晚婚晚育,其中有關于晚婚假的規定,晚育假也有。這次根據中央五中全會關于全面“兩孩”政策的部署,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已經取消了相關鼓勵晚婚晚育的條款,在新法實施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無論是一孩還是兩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規規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長生育假的相關獎勵,及其其他相關的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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