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法規,行政類法律法規有幾部?
行政類法律法規有幾部?
①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②行政法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③部門規章:《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
行政法律法規有哪些
行政法律有《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公務員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還有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等。
我國的行政法律法規民事法規分別有哪些?
行政法律法規有行政訴訟法、行政許可法、行政監督法、治安處罰條例等等;民事法律法規有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繼承法等等。
中國現行行政法規有哪些?
(一)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用法律大全》第14頁)由此可見,行政法規是指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的調整國家行政管理關系的,并不得與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律規范。如國務院發布的《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實施細則》等
法律法規與行政法規有什么區別???
“法律法規”和“行政法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二者的立法權限和法律效力各有不同,不可混淆。
“法律法規”,在我國,是專門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其法律效力僅次于憲法,一般均以“法”字配稱,如《刑法》、《民法》、《婚姻法》、等。
“行政法規”是法律效力相對低于憲法和法律的規范性文件。“行政法規”主要有如下三種形式,一是由國務院及其所屬政府部門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而制定和頒布的行政法規,也稱行政規章;二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制定和頒布的地方性法規;三是較大的市(省會、首府)的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須報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準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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