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案件(李莊案涉及幾個相關案件)
李莊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李莊,原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2009年11月,李莊接受委托,成為重慶市龔剛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龔剛模的辯護人。當年12月,龔剛模向重慶市司法機關檢舉李莊,稱李莊教唆他編造“被刑訊逼供”的虛假口供。隨后,重慶市警方以涉嫌偽證罪為由逮捕李莊。
2010年1月8日,重慶市江北區法院一審認定李莊犯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半。同年2月4日,李莊以藏頭詩的形式寫下一紙悔罪書,被法院認定為“認罪態度較好”。2010年2月9日,重慶市一中院終審改判李莊有期徒刑一年半。
2011年3月29日,就在李莊即將刑滿釋放之時,又被追究“遺漏罪行”,但該案最終以檢方撤訴告終。2011年6月,李莊刑滿出獄。
擴展資料:
“李莊案”對法治的三大積極意義:
第一是促成中國律師抱團,這對于律師權利的維護很重要。
第二是李莊案一季終審判決后,直接推動了2010年5月份《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出臺,這是司法改革中的小進步。
第三是,加快了刑事訴訟法的大修,其中有最重要的“李莊條款”,即再碰上類似李莊這樣的案件,要異地偵查、異地審理;另外,要先審本案(龔剛模案)再審衍生案(李莊案),不能先把李莊案判掉,再審龔剛模,那是司法邏輯顛倒。這是大進步。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網-李莊案全程內幕披露:不愿配合重慶打黑被關押
參考資料來源:新華網-李莊出獄后四次密赴重慶找證據 公檢法人員協助
李莊案你們怎么看?
李莊,原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2009年11月,李莊接受委托,成為重慶市龔剛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龔剛模的辯護人。當年12月,龔剛模向重慶市司法機關檢舉李莊,稱李莊教唆他編造“被刑訊逼供”的虛假口供。隨后,重慶市警方以涉嫌偽證罪為由逮捕李莊。
2010年1月8日,重慶市江北區法院一審認定李莊犯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半。同年2月4日,李莊以藏頭詩的形式寫下一紙悔罪書,被法院認定為“認罪態度較好”。2010年2月9日,重慶市一中院終審改判李莊有期徒刑一年半。
2011年3月29日,就在李莊即將刑滿釋放之時,又被追究“遺漏罪行”,但該案最終以檢方撤訴告終。2011年6月,李莊刑滿出獄。
擴展資料:
“李莊案”對法治的三大積極意義:
第一是促成中國律師抱團,這對于律師權利的維護很重要。
第二是李莊案一季終審判決后,直接推動了2010年5月份《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出臺,這是司法改革中的小進步。
第三是,加快了刑事訴訟法的大修,其中有最重要的“李莊條款”,即再碰上類似李莊這樣的案件,要異地偵查、異地審理;另外,要先審本案(龔剛模案)再審衍生案(李莊案),不能先把李莊案判掉,再審龔剛模,那是司法邏輯顛倒。這是大進步。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網-李莊案全程內幕披露:不愿配合重慶打黑被關押
參考資料來源:新華網-李莊出獄后四次密赴重慶找證據 公檢法人員協助

李莊案的案件詳情
2009年,中國重慶市黑社會性質團伙主要嫌疑人龔剛模被起訴,原辯護律師為李莊。當地檢察院懷疑李莊唆使嫌疑人及證人偽造證據,令嫌疑人謊稱被警方刑訊逼供。檢察院隨后以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等罪名對其提起公訴。這一刑事案件被稱為李莊偽證案,俗稱李莊案。該案被中國諸多媒體所報道,其關于法治、司法獨立和程序正義、律師職業道德和人身權利、金錢利益和腐敗、媒體“通稿”及更多內幕的爭議,在社會上,特別是中國法律界引起了諸多討論。
該案于2009年末2010年初進行了一審和二審,李莊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011年4月進行了李莊遺漏罪行的審理,但最后因證據存疑,檢方撤訴。李莊于2011年6月11日刑滿出獄。
李莊案的案件全程
2009年11月中旬,重慶涉黑的某團伙主犯龔剛模家屬來北京找到李莊,請求其為龔剛模進行辯護。李莊成為龔剛模的辯護人
2009年11月24日、26日及12月4日,李莊先后三次會見龔剛模。
2009年12月10日,龔剛模檢舉李莊,稱李莊教唆了他編造“被刑訊逼供”的虛假口供
2009年12月11日,李莊被其所在的事務所緊急召回北京,并于當天向重慶法院方面書面通報,終止為龔剛模進行辯護
2009年12月12日,重慶警方從北京將李莊押回重慶,李莊于12月13日被刑事拘留,12月14日被逮捕。其所涉嫌的罪名是“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
2009年12月13日,《中國青年報》、中央電視臺等多家新聞媒體開始大篇幅披露李莊案情,并公布李莊所謂的短信“錢多、人傻、夠黑、速來”
2009年12月17日,該案件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12月18日,該案件被檢察院起訴到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
2009年12月20日,著名刑事辯護律師高子程、陳有西接受李莊家屬委托,為李莊進行辯護
2009年12月28日,高子程提出為龔剛模進行傷痕鑒定,以確定其是否有外傷。12月29日,法醫鑒定出爐,經鑒定龔剛模手部沒有傷痕
2009年12月30日上午9點到12月31日凌晨1點,在長達16個小時的庭審后,李莊案件一審休庭
2010年1月8日,李莊被一審宣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李莊不服,提出上訴,堅稱自己無罪
2010年1月15日,李莊的辯護人再次到看守所會見他,他依舊表示自己無罪
2010年2月3日,李莊案件二審開庭,李莊當庭認罪
2010年2月9日,李莊終審被改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
2011年04月19日,李莊案公開審理 此次被起訴妨害作證罪
2011年4月19日21時,辯護律師舉示了金湯城沐浴公司的工商登記執照復印件、錄音資料等證據。公訴人質證認為,辯護人舉示的證據與案件沒有關聯性。21點02分,控辯雙方表示證據舉示完畢。法庭宣布休庭,20日上午9點半再次開庭審理。
2011年4月22日 ,重慶檢方對李莊案撤回起訴 稱犯罪事實存在疑點
上午9時30分,李莊漏罪案準時開庭,公訴人稱,辯護人當庭舉示的新證據,與公訴方所舉示的證據存在矛盾,致使認為李莊的犯罪事實存在一定的疑點。本案證據發生變化,導致認定李莊犯辯護人妨害作證罪的證據存質疑,因此,公訴方決定撤回起訴。 9時33分法庭宣布休庭30分鐘,合議庭對檢方的撤訴申請進行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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